五大發電集團2013年工作會相繼召開,會議數據顯示,這五家煤炭產量較大的電力企業2012年煤炭總產量為2.36億噸。與前幾年煤炭產量迅猛增長的勢頭相比,2012年總產量同比僅增長4.4%。
鼓勵煤電一體化探索
2012年3月18日,國家發改委印發《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國家能源局于3月22日正式發布。《規劃》首次提出遵循市場規律,鼓勵各類所有制煤礦企業以及電力、冶金、化工等行業企業,參與兼并重組,重點支持煤炭、電力企業聯合重組,并明確優先建設煤電一體化項目,促進煤電運一體化。
這無疑是政府鼓勵煤電進行一體化探索的有力舉措。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吳吟也表示,在符合安全生產、資源回采率和環境保護以及職工保護等要求前提下,歡迎電力企業辦煤礦,同時也歡迎煤礦辦電廠。有專家表示,鼓勵電力企業通過市場方式進入并參與資源整合,有利于促進煤炭工業的進一步市場化。同時,適當放開煤炭資源市場,可減少行業進入壁壘。
近年來,五大發電集團投資辦煤礦的步伐逐漸加大。一位不愿具名的電力集團人員表示:“掌握了資源,才有更多的自主權,這樣才有安全感。”
2011年,五大發電集團煤炭總產量為2.26億噸,相比2010年增幅明顯。國電集團、華能集團、中電投集團、華電集團、大唐集團煤炭產量分別為6505萬噸、6406萬噸、6068萬噸、2260萬噸和1380萬噸,較2010年分別增長38.4%、12.2%、31.1%、142.7%和21.6%。
2011年五大電力集團平均煤炭自給率達到25%左右,雖然這些還遠遠不夠,但2012年,五大電力集團去年總產量僅增1000萬噸。
據悉,去年華能集團煤炭產量6859萬噸,比2011年增加453萬噸,同比增長7.1%;國電集團煤炭產量6850萬噸,比2011年增加345萬噸,同比增長5.3%;華電集團煤炭產量2513萬噸,比2011年增加253萬噸,同比增長10.0%;大唐集團和中電投集團產量有所減少,煤炭產量分別為1300萬噸和6046萬噸,比2011年分別減少80萬噸、22萬噸。
增速受限于煤市及電力需求
五大電力集團煤炭總產量增速為何會如此大起大落?
記者了解到,一方面,這與去年2012年的煤炭市場,特別是電煤市場的扭轉局面密切相關。電煤供應緊俏,價格持續走高,五大電力火電板塊業務虧損嚴重,是近年來發電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
在2008年至2011年期間,電煤價格的高企,不僅讓電力企業成本驟增、虧損嚴重,更使電力企業愈發渴望增加自身煤炭產量,以最大限度擺脫受制于人的被動局面。同時,發電企業也在努力拓寬產業范圍,積極進入煤炭領域。這使得2011年的電力企業煤炭產量劇增。
但是2012年的煤炭市場已經在政府干預、需求市場萎縮等因素影響之下,發生了扭轉。煤炭價格自2012年5月份以來,不斷下行,長時間徘徊在低位,未現上揚跡象。在2012年的大部分時間中,市場煤價與計劃煤價接近,市場煤成為發電企業的優良選擇,五大電力自有煤炭生產量有了更多的選擇。
另一方面,受經濟大環境影響,高耗能行業對于煤炭、電力等需求萎靡不振。電力需求不旺,火電企業對于電煤需求持續低迷。
我國電力需求在2012年長時間處于相對較低的增速;加之2012年各地水電來水情況極佳,水電大發,其中水電發電設備利用小時數、水電發電量等都有大幅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擠占了火電的發電空間。以上兩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加劇了火電企業的發電量增速較緩、發電設備利用小時數明顯下降的局面。進而導致火電企業對于電煤的需求相對平緩,難以驟增,五大電力無需也沒有必要大幅提升煤炭產量。
煤電雙方關系仍糾結
中國煤炭運銷協會研究員李朝林告訴記者,五大電力煤炭產量增長主要指電力企業獨資、控股的煤炭企業的煤炭產量的增加量,小比例參股的煤炭企業不一定計算在內或者只是按照參股比例計算煤炭產量的增加量。
隨著煤炭資源的高度集中,有專家擔憂,大量的優質煤炭資源掌握在大集團手中,他們可以通過控制供給調節市場供求平衡。但更多企業傾向于通過控制產銷來保證價格,這樣會增加煤炭供應風險。
電力企業主要通過哪些措施來獲取煤炭資源?李朝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電力企業獲取煤炭資源主要有三種方式:一種是電力企業在國家有關管理部門的批準下,直接購買煤炭資源,開辦煤炭企業;二是電力企業采取參股的辦法和煤炭企業共同創辦煤炭企業,開發煤炭資源;三是電力企業和煤炭企業合作,煤電聯營占有煤炭資源。
一位發電企業負責人聲稱,該企業已控股的煤礦,原煤質量并不高,而其它電力企業控股煤礦的也存在地理位置不很理想等問題。如何進一步在煤炭資源上占有主動權,還需要更好的布局已有資源。
業內人士表示,發電企業進軍煤炭行業,主要是通過控制上游來緩解自身經營壓力。但究其根本,實際上是想用煤炭產業的盈利來彌補發電產業的虧損。而要解決我國發電企業的經營壓力,需要實施電價市場化,而在沒有達到實施電價市場化的情況下,煤電一體化只是成為緩解我國煤電矛盾的過渡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