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印發了《2022年電力市場交易組織方案》(晉能源電力發〔2021〕601號,以下簡稱《組織方案》)。現就文件出臺的背景、必要性、主要內容等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背景及必要性
山西電力現貨市場自今年4月份開展第七次長周期不間斷連續結算試運行以來,已連續試運行近9個月,累計結算試運行天數全國第一。2022年,按照國家要求,原則上繼續全年連續結算試運行,力爭盡快實現正式運行。
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關于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1〕809號),提出要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強調要積極修訂完善中長期、現貨市場交易規則,不斷縮小電網企業代理購電規模。為進一步深入推進電力市場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省能源局結合我省電力市場改革推進實際,充分征求各方意見建議,研究制定了《組織方案》,合理安排2022年全省電力市場交易組織工作,有序推進我省電力市場健康發展。
二、主要內容
《組織方案》共分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持續增加電力市場交易規模
落實國家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的有關文件精神,考慮2022年我省全社會用電量的增速,2022年全省省內電力市場交易電量規模約150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約8%。
第二部分是繼續擴大電力市場主體范圍
落實國家有關文件要求“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進一步擴大發用兩側市場主體范圍。
第三部分是大力推進電力市場建設重點任務
《組織方案》提出要做好中長期、輔助服務與現貨市場的有效銜接、完善虛擬電廠市場運營機制、建立市場規則出臺和修訂完善機制、加強市場風險防控及強化電力市場秩序監管等五項重點任務。
第四部分是建立完善電力市場交易機制
包括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兩部分。
批發市場:交易類型有戰略性新興產業用電交易、普通用戶用電交易兩種。2022年,按照國家要求,原則上現貨市場繼續全年連續結算試運行,力爭盡快實現正式運行。《組織方案》明確了兩類型交易的交易周期、交易方式、組織辦法等內容。
零售市場:《組織方案》明確了電力用戶參與批發與零售市場的轉換要求、戰略性新興產業用電企業的市場交易方式、用戶與售電公司的合約電子化及視頻認證要求、用戶與售電公司的綁定期限和續約規定、推動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在零售市場中約定分時段結算方案等六項內容。
第五部分是強化電力市場運行及風險管控
《組織方案》提出要應用現代網絡信息手段提升對零售用戶的負荷聚合能力,適時啟動虛擬電廠市場化運營;明確要強化電力市場秩序監管,引導市場主體樹立誠信交易、公平競爭的理念,對違法違規交易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建立電力市場交易風險防控機制,保障我省電力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文章來源:北極星售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