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我國處于由能源大國向能源強國轉變的歷史機遇期。為了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保障我國經濟安全發展和調整經濟結構,國家制定了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深入剖析了我國當前的能源形勢,提出了能源發展的主要目標、主要任務和促進能源發展的保障措施。規劃體現了高效和清潔能源將是能源結構調整的主要方向、能源總量控制是經濟結構調整的倒逼機制、市場化改革是能源發展的必然趨勢。借助“十二五”能源發展的機遇期,煉油加工產業的集約化發展模式將進一步完善、油氣產量和價格將穩中有升、石化產業將進一步擴大市場空間,提高競爭力。
一、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主要內容與指標
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介紹了我國當前能源發展的基礎和面臨的形勢、制定了“十二五”末期我國能源發展的預期性與約束性指標、提出了我國能源發展的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
1.“十二五”末期我國能源發展的數量目標
規劃提出了到“十二五”末我國能源消費總量與效率、能源生產與供應能力等方面的24個數量目標。其中,包括5個約束性指標和19個預期性指標。
一是控制能源消費總量與提高能效并舉。實施能源消費強度和消費總量雙控制。到“十二五”末,我國能源消費總量為40億噸標煤,用電量6.15萬億千瓦時,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能源綜合效率提高到 38%,火電供電標準煤耗下降到323克/千瓦時,煉油綜合加工能耗下降到63千克標準油/噸。
二是增強一次能源生產與供應能力。到“十二五”末,一次能源供應能力為43億噸標準煤,其中國內生產能力36.6億噸標準煤。石油對外依存度控制在61%以內。
三是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到“十二五”末,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1.4%,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7.5%,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65%左右,電力裝機容量達到14.9億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到30%。
四是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改善民生。到“十二五”末,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每千瓦時煤電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均下降到1.5克,年均分別下降12.4%和15.1%,能源開發利用產生的PM2.5排放強度下降30%以上。居民人均生活用電量達到620千瓦時,年均增長10.3%。
2.“十二五”期間能源發展主要任務
“十二五”期間,我國要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規劃從勘探開發、加工轉化、供應方式變革、儲運設施建設、民生改善、消費總量控制、體制機制改革、科技裝備提升、國際合作等九個方面總結了十二五“”時期能源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是加強國內資源勘探開發,安全高效開發煤炭和常規油氣資源,加強頁巖氣和煤層氣勘探開發,積極有序發展水電和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
二是推動能源的高效清潔轉化,高效清潔發展煤電,推進煤炭洗選和深加工,集約化發展煉油加工產業,有序發展天然氣發電。
三是推動能源供應方式變革,大力發展分布式能源,推進智能電網建設,加強新能源汽車供能設施建設。
四是加快能源儲運設施建設,提升儲備應急保障能力。
五是實施能源民生工程,推進城鄉能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六是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全面推進節能提效,加強用能管理。
七是推進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等重點領域改革,理順能源價格形成機制,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
八是推動技術進步,實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提高裝備自主化水平。
九是深化能源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境外能源資源開發,擴大能源對外貿易和技術合作,維護能源安全。
二、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新亮點
1.高效和清潔能源將是能源結構調整的主要方向
當前,我國能源結構以煤為主,開發利用方式粗放,資源環境壓力加大。煤炭占中國一次能源生產總量比例仍高達78.6%,占一次能源消費量的72.8%。
未來相當長時期內,煤炭仍將是中國的主要能源,規劃提出高效清潔發展煤電。在中西部煤炭資源富集地區,鼓勵煤電一體化開發,建設若干大型坑口電站,優先發展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熱值煤炭資源綜合利用發電。到“十二五”末,火電每千瓦時供電標準煤耗下降到323克。實現煤炭、石化等傳統化石能源的清潔化利用和發展新能源成為中國建立構建安全、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的關鍵環節。
2.能源總量控制是經濟結構調整的倒逼機制
當前的頻發的霧霾天氣和全球氣候變化對我國能源形勢產生重要影響,資源和環境約束進一步加劇,節能減排形勢嚴峻,能源資源對外依存度快速攀升,能源控總量、調結構是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
規劃顯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對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實施“雙控制”,即到2015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0億噸標煤,年均能源消費增長4.3%,用電量分別和6.15萬億千瓦時,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能源綜合效率提高到38%。能源規劃提出,綜合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區位和資源特點等因素,將能源和電力消費總量分解到各省,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把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落實情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考核體系,實施定期通報制度。能源總量控制要求各個省份控制甚至減少能源消費數量,這相當于給地方經濟增長上了“緊箍咒”。
3.市場化改革是能源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當前我國能源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必須通過深化能源領域體制改革加以解決。規劃提出要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構建現代能源市場體系,推進電力、煤炭和石油天然氣等重點領域改革,建立理順煤電關系的長效機制,在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上網、煤炭流通體制、石油進出口管理及油氣輸配管網改革等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
積極推進能源價格改革。逐步形成發電和售電價格由市場決定、輸電和配電價由政府制定的電力價格形成機制,深化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深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國家發改委在廣東、廣西開展了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相關經驗未來有望得到推廣,近期備受關注的成品油價格機制改革方案出臺,改革方案重在縮短調價周期,改進調價操作方式,提高機制運行的透明度,預示我國能源市場化改革有望全面鋪開。
三、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將提高石化行業景氣度
“十二五”期間,全國能源領域總投資預計將達到13.5萬億元。其中,能源生產能力建設方面8.5萬億元,能源儲運設施建設及民生保障工程方面5萬億元。大規模的投資需求將給石化等相關企業帶來眾多的機遇。
1.煉化企業的集約化程度將進一步提高
規劃提出集約化發展煉油加工產業,統籌新煉廠建設和既有煉廠升級改造,建設若干個大型化、集約化的煉化基地,嚴格行業準入管理,推進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到2015年,全國一次原油加工能力達到6.2億噸,成品油產量達到3.3億噸。《2012年國內外油氣行業發展報告》指出,截至2012年底,我國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為5.75億噸/年,較2011年底增加3500萬噸/年,同比增加6.5%,較上年的5.3%上升1.2個百分點。按照這個速度,到2014年全國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將會突破6.5億噸/年,2015年達到7億噸/年的水平。
依托若干煉油集群,集約化發展煉油產業。隨著一批消費圈內大煉廠的建成,我國油品的物流平均運輸距離將有所縮短,煉油產能與市場將有更好的匹配。在布局方面,未來我國煉油工業布局重點將進一步向進口原油運輸便利、市場需求集中以及主要資源地區轉移,進一步優化煉油布局。
未來幾年我國新建的千萬噸級煉油基地中,如中科大煉油、臺州石化、揭陽石化等配套了百萬噸級的乙烯裝置。隨著這些大煉化一體化項目的投產,我國裝置的大型化程度、進口原油加工能力、煉化一體化程度將進一步提高,進而促進大型煉化基地化的建設與發展。未來可借助千萬噸級煉油廠和大型乙烯工程改擴建及新建項目,加強公用工程系統的優化整合,實施煉油化工產業鏈之間的資源整合和優化,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提高資源使用價值,降低成本,提高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和整體競爭力,實現煉油、化工的協同發展。
2.油氣價格改革將提升石化企業的盈利空間
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指出,我國將推進石油、天然氣等重點領域改革,理順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油氣領域的市場化改革深受社會各界關注,國家發改委近期推出了汽柴油價格改革方案,改革方向是縮短調價周期,取消了漲跌幅4%的限制,使得國內成品油價格更加貼近市場化。
天然氣價格改革方面,廣東、廣西兩地率先開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根據政策釋放的信號,未來我國天然氣價格改革試點有望進一步擴大,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系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建立上下游價格合理傳導機制。研究推行天然氣季節性差價和可中斷氣價等差別性價格政策,頁巖氣出廠價格實行市場定價,促進國內天然氣的合理消費。
四、加快能源結構調整與市場化改革的對策
1.多元化發展能源,確保能源供應
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有序開展煤制天然氣、煤制液體燃料和煤基多聯產研發示范,穩步推進產業化發展;加大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穩定國內石油產量,促進天然氣產量快速增長,推進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利用;優先發展大中城市、工業園區熱電聯產機組,以及大型坑口燃煤電站和煤矸石等綜合利用電站;積極發展水電,重點推進西南地區大型水電站建設,因地制宜開發中小河流水能資源和建設抽水蓄能電站;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高效發展核電;積極發展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其他新能源,促進分布式能源系統的推廣應用。
2.推進能源價格改革和完善財稅政策,為企業盈利創造制度環境
繼續深化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將成品油價格調價周期縮短至5個工作日,實現成品油價格一周一調,探索建立原油等期貨市場,推進石油進出口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總結兩廣市場回值法定價經驗,在更多的省份推廣,穩步提高天然氣價格;積極推進電價改革,逐步形成發電和售電價格由市場決定、輸電和配電價由政府制定的電力價格形成機制;加快推進能源資源稅改革,逐步理順國家與開發主體、中央與地方資源收益分配關系,逐步推行資源稅從價計征;加強信貸政策和能源產業政策的銜接配合,拓寬企業投融資渠道,提高能源企業直接融資比重,為能源投資多元化提供便利。
3.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積極開發國際能源市場
加大對掌握壓縮機、電機和變頻控制系統等關鍵設備的設計制造投入,實現天然氣長輸管線大型球閥、電機驅動壓縮機組、燃機驅動壓縮機組等關鍵設備自主制造;推進現有燃氣輪機制造技術進步,研制小型燃氣輪機發電機組,開發重型燃氣輪機;建設集煤氣化、化工合成、發電、供熱、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于一體的多聯產示范工程;國內大型能源企業應積極參與境外能源市場,兼并國際上運營情況較好的能源企業,擴大能源對外貿易和技術合作,發揮我國市場和技術優勢,加強海外油氣資源合作開發,依托境外能源項目合作,帶動能源裝備及工程服務出口,加快企業走出去步伐。
4.集約化發展煉油加工產業,加快煉油生產能力建設
企業應依托進口戰略通道,建設煉化產業帶,統籌新煉廠建設和既有煉廠升級改造,建設若干個大型化、集約化的煉化基地,逐步形成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三大煉油產業集群,提高產業集中度;在環境不斷惡化,機動車排放標準不斷提升的背景下,現有煉廠應加快提升裝置水平,增加加氫裂化、加氫精制或催化重整等二次加工裝置,繼續推進油品質量升級步伐;加快先進煉油產能建設,重點建設浙江鎮海、廣東惠州、河南洛陽、新疆克拉瑪依改擴建項目,充分利用境外資源,在天津、曹妃甸、浙江、廣東、福建泉州等新建一批煉油項目,優化國內煉油產業布局,形成若干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千萬噸級煉油基地。
來自:上海證券報
(作者單位:國家信息中心預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