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于近日發布。業內專家學者、電網及發電企業相關人士紛紛談了對“新電改”的認識及期盼,并就如何推進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積極建言獻策。
放開售電市場利于提升服務
“我國很有必要把售電市場放開,國家應該進一步規范售電市場。電力市場不能壟斷。”國務院參事、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認為,可以借鑒外國的經驗,如德國有800多家公司參與售電市場競爭,市場化程度很高。我國放開售電市場試點工作必須先行,而且要加快步伐。
不只石定寰一人,業內多位專家一致認為將售電業務市場放開是新電改方案的最大亮點之一。
“將售電和輸配電業務分開,從而能更好地提供服務。”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黨委書記史丹認為,現在各大電網企業都有自己的售電公司,待新電改方案實施以后,將會把電網企業的售電業務切分出來,形成相對獨立的企業。經過新的并購或者重組,將會形成若干個售電企業。新的售電企業主要通過兩種渠道成立:一是新成立售電公司,二是收購一些原有的售電集團。新的售電公司將會給用戶帶來更多選擇,但是,售電企業有可能會受到地域限制等方面問題的約束。
修法立法必須適應市場化
新電改方案提出,“抓緊修訂電力法律法規。”談及既有電力法律法規有與深化電力體制改革不相適應的條款時,中國能源研究會常務理事、能源經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吳鐘瑚說,最急于調整的就是關于供電營業區劃分和管理的相關規定,這必須得調整。原規定為“在一個供電營業區域內,只準設立一個供電營業機構”。還有就是在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方面,法律雖然有這方面的倡導,但作為企業應該履行哪些義務卻沒有明確規定,包括優先調度等內容都沒有明確條文規定。目前看來,針對消費革命方面的法規也沒有。所以說,抓緊修法立法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很緊迫的。
“目前的電力法律體系中,對供電營業區專營、交易定價、輔助服務、發電市場運行、競價調度等等多個方面都缺少具體的條款。”在抓緊修訂電力法律法規方面,北京交通大學電氣學院教授周渝慧則列舉了更多具體問題。
對此,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袁家海也很有同感,他總結說:“總的來說,現行的電力法律法規是在計劃體系中和總體缺電的時代背景下,以保障電力充足供應為原則制定的,自然與市場化改革的現實背景不相適宜。”所以,無論修法還是立法,都應該適應市場化改革的需要。